參加資格: |
| ,皆歡迎踴躍來分享∼ |
活動期間: |
截稿日期:208/6/20(五)
只要你敢秀 哪格都接受 只要照的優 達人你來做 |
活動辦法: |
於活動頁上按下”我要參加”按鈕,寄出你的
1. 網路相簿或部落格連結網址
2. 個人特色照
3. 正確聯絡方式(電話、姓名、地址),並註明參加【MY照!秀出你的
格調】活動即可,超簡單!
前三名得主,除旅遊金及獎品外,將會公布在盈達旅行社網站的
【 MY照!部落達人】專區,與盈達廣告媒體運用,讓你的精彩作品,分享呈現給更多的朋友喔! |
得獎公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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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前三名得獎者公布日期:2008/6/27(五),獲獎注意事項如下
2. 其餘參加者將掛號寄送【偶像明星”修杰楷”吳哥窟明信片】一套,
至參加者指定地址 |
| 注意事項: |
1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
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
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2. 獎項中頒發之旅遊金,需配合盈達旅行社團體行程使用。本活動之所
有獎項均不得轉換、轉讓、折換現金或要求更換獎項。
3. 參加者在活動中所有填寫、提出之圖片文字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
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得取消
其中獎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參加者不得對主辦
單位認定得獎資格提起任何異議。如因此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
任何第三人,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
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4. 前三名得獎者應於盈達旅行社通知之期限內,回覆確認同意,並於公
司領取贈品,並提供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
5. 前三名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,
盈達旅行社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。
6. 本活動所有獎項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盈達旅行社保有更換等值贈品
之權利。
7.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盈達旅行社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
停本活動。
8. 本 "活動辦法、得獎公布及注意事項" 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
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 "活動辦法、得獎公布及注意事項"
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"活動辦法、得獎公布及注意事項",盈達旅行社
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9. 任何活動參加方式及問題,請洽盈達旅行社行銷企劃部(02)2563-5728 |